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清新法治委发〔2022〕1号)的分工及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2年10月16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我局党支部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在局七楼会议室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和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报告,在观看后,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今后将加强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上。2022年10月31日,我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区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局班子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全局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举措。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若干举措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的分工方案》精神,局党组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法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常态化开展,并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督促完成考学任务。加大局机关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积极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班等,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2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政府重点工作统一安排、同向部署,对法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保障和条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述法”要求,每年定期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8月,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区依法治区办印发的《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研究制定《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1年8-9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工作要求,认真自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发现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方面存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问题,针对问题坚持抓好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贯彻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情况。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区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作为开展法治工作的依据和准则。一是及时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形成机关各股室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领导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在学懂、弄通、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区委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等重点内容,以自身实际行动引领全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法治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资源优势,利用下属各馆及文旅企业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相关宣传标语,以文化馆、图书馆组织的各类免费开放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和旅游单位,将宣传法治知识和开展安全生产等检查结合,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文化育民惠民的“大普法”新格局。2022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8次,派发宣传资料1700多份。
五、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我局坚持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通过学习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及能力。2月9日,组织局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通过新旧行政处罚法内容对比,从明确行政处罚概念、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等十个修改亮点,详细介绍了《行政处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5月7日,开展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业务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6月16日开展《新安法》培训班,普及安全法律知识。10月18日邀请法律顾问郑志通对全局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月23日组织全单位干部职工和全区文化旅游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2021年最新修订版),认真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安全第一”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11月24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市文旅干部网络学院的课件《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综合执法系统电子卷宗功能操作讲解》,认真学习电子卷宗的上传功能、步骤讲解。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1.政府职能依法履行。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质效。我局有审批事项50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并已按要求进驻了网上办事大厅,严格按照省下发的审批指南和审批手册制定相关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没有擅自调整审批层级,不存在擅自设立、实施和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没有增设审批条件及审批材料。2022年,我局办理包括设立、延续、变更及注销的审批事项共12项,切实做到简政放权。二是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紧密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守法有责;严肃查处我区文旅体行业出现的市场乱象,营造健康、有序、稳定的市场环境。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全面收集文旅企业在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政策执行的问题等,送服务进企业,帮助企业了解行业发展形势、政府政策导向、市场监管思路。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程序,有效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2022年我局未产生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通过制作宣传栏、设立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公开等方式,精准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和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咨询办事的需要。截至2022年11月24日,我局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信息106条,答复网民留言6条。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规范决策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坚决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并严格督促落实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及时动态调整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聘请广东八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志通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4.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督促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要求文旅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各项防护措施,落实“一人一码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景区客流量,对停业时间较长的文旅企业要求对各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等,同时加强日常及节假日期间对文旅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确保文化旅游企业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年共组织文旅企业员工开展核酸检测约62500人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中实现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统一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将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印刷企业、音像制品、文物经营单位等领域纳入随机检查,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使执法行为更加科学规范。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786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和旅游单位923家次,没收博彩类报刊等非法出版物300余份。检查各类安全隐患13起,全部均已整改完毕。三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组织做好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和资格培训考试。2022年有9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现我局共有20人获得执法资格。同时今年我局共参加执法培训班共13次,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注重日常研判和舆情监测,强化对本单位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文化交流合作以及下属单位的藏书、藏品、网站、刊物、新媒体等内容的审核把关,全方位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火墙”。
5.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一是着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创建了“清泉湾景区个人调解工作室”,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协调解决旅游纠纷,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在我局的沟通联系下,区法院分别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太平人民法庭、禾云人民法庭、浸潭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主要处理发生在辖区内的涉旅游民商事纠纷。二是配合司法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相对人就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我局提出的行政诉讼。日常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业务股室人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方面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业务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2022年,共接到1234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396宗,信访16宗,全部投诉均能依法按时处理,按时回复率100%,投诉者对我局的回复也比较满意。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文旅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落实视频监控巡查工作。主要领导签订《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排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业签订《2022年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书》,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对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执法任务重,我局执法编制人员较少,执法力量相对不足。二是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知识的掌握还不够,仍需对他们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的执政行为。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方式、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委、市委、区委依法治区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治区的相关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创新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构建法治社会、法治清新。一是健全长效化的法治宣传机制。发展行业普法队伍,充实宣讲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普法骨干,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送法上门与广大群众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二是健全长效化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执法队员学法培训考核制度、用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三是健全长效化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锤炼办铁案的工作作风,整体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